證券交易委員會特別工作組再次會見Robinhood,以解決代幣化和加密貨幣監管問題

證券交易委員會和Robinhood審查了代幣化證券、非證券資產以及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現有規則。

9月2日的會議擴展了2月份關於經紀商、質押、執法行動和數字資產分類的討論。

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加密貨幣工作組還與MicroStrategy、Fidelity、Zero Hash和Fireblocks進行了持續的行業諮詢。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SEC)加密任務組於9月2日與Robinhood的代表會面,討論加密資產的監管方法。

會議包括來自 Robinhood Markets、Robinhood Crypto、Robinhood Financial 和 Robinhood Securities 的官員,以及來自 Simpson Thacher 和 Bartlett LLP 的法律代表

討論主要集中在交易代幣化證券、處理非證券加密資產,以及在現有監管條款下代幣化傳統證券的可能性。根據會議備忘錄,審查了包括《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5c2-11條、第15c3-1條和第15c3-3條在內的多項SEC規則,涉及Robinhood的加密服務。

關鍵規則和監管考慮事項

會議討論了現有的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規則如何適用於與加密相關的服務。與會者回顧了代幣化證券的交易實踐以及在受監管平台上對非證券數字資產的處理。

值得注意的是,私募、場外報價和交易所上市證券的代幣化進行了詳細討論。本節包括了在NMS規則、M規則和SHO規則等框架下的監管考慮。

這些討論旨在探討在美國證券市場框架內整合代幣化資產的潛在模型。

之前的參與和持續的對話

這不是證券交易委員會與Robinhood之間關於加密貨幣監管的第一次交流。2月19日,Robinhood的高管,包括總法律顧問Lucas Moskowitz和副總法律顧問John Markle,參與了與工作組的早期討論。

這些討論涵蓋了針對加密貨幣的特殊目的經紀交易商、質押以及證券法在代幣化資產上的適用性。它們還研究了最近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執法行動和相關法院裁決對數字資產分類的影響,包括迷因幣。通過重新審視這些主題,九月份的會議在早期對話的基礎上擴展到了傳統證券的代幣化模型。

更廣泛的行業諮詢

證券交易委員會加密貨幣工作組在代理主席馬克·烏耶達的領導下,由委員赫斯特·皮爾斯領導,繼續與行業利益相關者進行交流。除了Robinhood,該工作組還與MicroStrategy執行主席邁克爾·塞勒會面,以及來自Fidelity Management、Zero Hash和Fireblocks的代表。

Robinhood之前回應了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公衆意見的請求,強調了需要更清晰的監管指南。該公司引用了美國地區法官艾米·伯曼·傑克遜的言論,警告反對“逐案、逐幣”的監管。

羅賓漢與證券交易委員會的互動是因爲該機構決定結束對羅賓漢加密貨幣的調查,該調查審查了可能的證券法違規行爲。公司對這一結果表示歡迎,同時繼續就改善監管前景進行對話。

SEC工作組再次會見Robinhood,以解決代幣化和加密監管問題,出現在Crypto Front News上。訪問我們的網站,閱讀更多關於加密貨幣、區塊鏈技術和數字資產的有趣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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