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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預計對比特幣、以太坊的交易徵收0.1%的稅
財政部剛剛完成了個人所得稅法草案(的修訂,並提交給司法部進行審核。這次草案中的一個重要新點是將數字資產轉讓收入納入應稅範圍,標志着在越南建立數字資產和加密貨幣市場法律框架的重大進展。
) 加密貨幣交易稅:0.1% 的轉讓價值
根據提議,數字資產交易的收入將按每次交易的轉讓價格徵收0.1%的稅率。這種計算方式與目前對證券買賣活動徵收的稅收相似。
不同於其他收入在超過10百萬越南 đồng的部分徵收5%的稅,crypto稅的設計旨在鼓勵透明化和通過獲得許可的交易所進行集中管理。因此,當數字資產交易所正式在越南開展試點運營時,像比特幣、以太坊這樣的流行幣將被納入交易時需繳稅的範圍。預計將有5個交易所將在5年內獲得試驗許可。
完善數字資產的法律框架
之前,國會在第九次會議上通過了《數字技術產業法》,首次將“數字資產”納入法律範圍。財政部目前也正在制定數字資產交易的試點決議,以建立試驗機制,作爲在擴大爲正式政策之前的準備。
關於加密交易合法化和建立稅收機制的雙重舉措,顯示出越南更明確的管理方向:一方面推動科技金融創新,另一方面確保財政收入和控制投資者風險。
增加多種新收入到稅收範疇
除了數字資產,草案還提議將許多特定收入納入徵稅範圍,例如:
這些被視爲新型收入形式,隨着數字經濟和非傳統商業活動的發展而產生。
Tiệm cận科技金融國際慣例
國際經驗表明,許多國家將數字資產的收入納入應稅範圍,作爲資產轉讓收入的一部分。例如,中國對資產所有權轉讓的收入徵稅,包括證券和房地產;而許多西方國家將加密貨幣的收入視爲類似於資本或金融投資的收入。
此次提案中,越南清晰地展示了接近國際慣例的方向,同時爲國內數字資產市場的發展創造了法律基礎。
對於越南加密市場的意義
如果通過,這項政策將:
對數字資產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提議不僅是財政措施,更是越南在合法化和將加密貨幣納入正式金融系統過程中的一個轉折點。
王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