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e Booster 第 4 期:發帖瓜分 1,500 $USDT
🔹 發布 TradFi 黃金福袋原創內容,可得 15 $USDT,名額有限先到先得
🔹 本期支持 X、YouTube 發布原創內容
🔹 無需複雜操作,流程清晰透明
🔹 流程:申請成為 Booster → 領取任務 → 發布原創內容 → 回鏈登記 → 等待審核及發獎
📅 任務截止時間:03月20日16:00(UTC+8)
立即領取任務:https://www.gate.com/booster/10028?pid=allPort&ch=KTag1BmC
更多詳情:https://www.gate.com/announcements/article/50203
有人聲稱具有聯邦起訴經驗的人,可能應該重新了解一下第四修正案的相關知識。問題在於:最高法院已經做出裁決。第四修正案絕對適用於移民逮捕——毫無疑問。
看看先例:
INS v. Lopez-Mendoza (1984) 明確指出了這一點。而且,我們討論的甚至不是刑事逮捕——它們被歸類為民事逮捕。這個區別在法律上很重要,忽略它……嗯,對於一個自稱具有法庭經驗的人來說,這是一個漏洞。
法律已經定案。混淆才是問題。
民事逮捕和刑事逮捕分不清,还敢吹自己打過聯邦案子?笑死
---
說自己有聯邦經驗卻連民事逮捕和刑事逮捕都分不清,真的搞笑
---
Lopez-Mendoza 這個案子早就說明白了,还在那儿纠缠啥呢
---
最高法院都判了,某些人还在那儿自信地瞎哔哔,这才是真的尴尬
---
行业里总有这种人,吹嘘自己经验丰富结果基础法律都没搞懂,离谱
---
法律白紙黑字寫著呢,非要在這兒制造混亂,真是沒意思
---
這哥們要是真的聯邦法庭工作過,不應該連這個都搞不明白吧?
---
Lopez-Mendoza都1984年了,还有人装不知道第四修正案?笑死
---
法律条文摆这儿呢,非要杠什么呢
---
民事逮捕和刑事逮捕分不清,这种"律师"我是不敢信
---
最高法院判过了还在扯,真的绝了
---
第四修正案这事儿早定性了,天天还有人装聋作哑
---
有点联邦经验就敢说话,結果连基本概念都搞反了
---
讲真这法律逻辑漏洞挺大的,随便谁都能钻
---
别说了,这就是个低级错误,没什么好辩的
---
INS那个案子都过去四十年了,真的不理解咋还有人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