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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格雷欣法則:壞錢如何排擠好錢
格雷欣法則(Gresham’s Law)是一個基本的經濟原則,解釋了貨幣系統中最反直覺的現象之一。這個概念簡單而巧妙:當兩種貨幣並存時,價值較低的貨幣傾向於留在流通中,而價值較高的貨幣則逐漸消失。它以16世紀英國金融家托馬斯·格雷欣爵士(Sir Thomas Gresham)的名字命名,這一原則已經影響了數百年的貨幣政策討論,並在當今的數字經濟中仍然具有驚人的相關性。
核心原則:為何貨幣會出現意想不到的行為
格雷欣法則的核心揭示了人類經濟行為中的一個矛盾真相。當兩種具有不同內在價值的貨幣作為法定貨幣共存時,人們本能地囤積較有價值的貨幣,並用較低價值的貨幣進行消費。想像一個社會中,金幣和基礎金屬幣都具有相同的面值。理性的人會自然地保存含有實際市場價值的金幣(因為它們含有貴金屬),而用基礎金屬幣進行日常交易。
這並非貪婪或非理性,而是合乎邏輯的自我利益。人們偏好保留能夠保值的資產,並處理那些價值下降的資產。不可避免的結果是:優質貨幣因囤積而退出流通,變得稀缺;而劣質貨幣則在日常交易中充斥市場。政府在固定這些貨幣之間的匯率時,會創造出這種現象的條件,人工抬高劣質貨幣的價值,同時壓低優質貨幣的價值。
歷史起源與演變
這一原則以托馬斯·格雷欣爵士的名字命名,他在1500年代擔任伊麗莎白一世女王的財務顧問。格雷欣親眼目睹貨幣貶值,並警告王室其後果。然而,格雷欣本人從未正式提出過這個定律。這一榮譽屬於19世紀經濟學家亨利·鄧寧·麥克勞德(Henry Dunning Macleod),他在回顧中創造了“格雷欣法則”這個術語。
有趣的是,這個概念早於格雷欣數千年前就已存在。古希臘劇作家阿里斯托芬(Aristophanes)在雅典商業中描述了類似的貨幣動態,暗示自文明開始鑄幣以來,政府就一直在與這個挑戰作鬥爭。這一原則超越了時間與地理——只要在法律限制下不同價值的貨幣並存,格雷欣法則就會出現。
奧地利學派的觀點:批判性再詮釋
奧地利經濟學派的領軍人物穆雷·羅思巴德(Murray Rothbard)對經典的格雷欣法則理論提出了關鍵的修正。羅思巴德認為,這一現象並非在自由市場中自然發生——它需要政府通過價格控制來干預。
根據羅思巴德的說法,當當局規定兩種貨幣保持固定匯率時,他們會人為抑制高品質貨幣的市場價值,使其低於真正的價值,同時抬高低品質貨幣的人工價值。這種人為定價結構迫使人們持有有價值的貨幣,並用毫無價值的貨幣進行交易。羅思巴德認為,若取消政府控制,反而會出現相反的情況:人們自然偏好優質貨幣,並通過市場力量將劣質貨幣排擠出去。
這一區別對理解現代經濟尤為重要。它突顯出格雷欣法則並非不可避免——它是貨幣扭曲的產物,而非經濟的自然法則。在真正的自由市場中,品質會自然佔優。
歷史驗證:理論與現實的交匯
古羅馬的貨幣崩潰
羅馬帝國或許是歷史上最具說服力的格雷欣法則實例。公元3世紀,軍事開支激增,皇室當局降低了硬幣中的銀含量,但仍維持名義面值。市民的反應正如法則所預測:囤積較高品質的老幣,用於重要交易或貿易,同時在本地流通貶值的硬幣。這個循環加速了羅馬貨幣的退化,並導致經濟功能失調。
1696年英格蘭的重鑄硬幣
威廉三世的英格蘭面臨嚴重的貨幣危機:硬幣削邊(故意去除金屬)和偽造猖獗,破壞了貨幣的完整性。政府啟動了大規模的重鑄計劃,試圖用新鑄硬幣取代受損的貨幣。
然而,執行過程揭示了格雷欣法則的鐵則。皇家鑄幣局(Royal Mint)無法迅速生產足夠的新硬幣——只完成了約15%的需求。與此同時,新鑄的“優質”硬幣立即被囤積和出口套利,而削邊和貶值的硬幣仍在日常流通中。新貨幣的品質反而促使人們理性地保存優質貨幣,導致其在市場中逐漸退出。
殖民地美國的貨幣危機
在美國獨立戰爭期間,殖民地面臨嚴重的貨幣短缺,因為英國硬幣供應枯竭。殖民政府回應是印製無充分擔保的紙幣,導致迅速貶值。隨著公眾信心崩潰,人們拋棄毫無價值的“大陸貨幣”,轉而使用英國硬幣——這正是格雷欣法則預測的結果。劣質貨幣(無擔保的紙幣)驅逐了優質貨幣(有擔保的英國貨幣),在法律義務與市場現實的共同作用下發生。
現代應用:超越歷史的好奇
法定貨幣與商品貨幣
在當代經濟中,格雷欣法則仍然適用,只要法定貨幣與商品擔保的貨幣並存。法定貨幣——純粹由政府法令和公共信任支持——作為法定貨幣運作高效。商品貨幣則由黃金、白銀或其他有形資產支持,具有內在價值。當兩者並存時,人們傾向於囤積具有內在價值的商品貨幣,並用法定貨幣進行消費(因為它依賴政策與信心)。
這解釋了為何即使在法幣盛行的情況下,黃金和白銀仍被視為財富保值的策略。人們理性地累積商品貨幣,同時用政府支持的紙幣進行交易。
通貨膨脹與貨幣外逃
在嚴重通貨膨脹時期,格雷欣法則的作用會反轉——市民完全拋棄國內貨幣,轉向穩定的外國貨幣。當政府通過嚴重通貨膨脹破壞貨幣價值,即使法定貨幣地位存在,也無法強迫人們接受毫無價值的貨幣。他們會轉向穩定的外幣、貴金屬或以物易物。這代表了格雷欣法則動態的極端端點:當“好”與“壞”貨幣之間的差距過大時,人們會完全拒絕“壞”貨幣。
格雷欣法則與數字創新:比特幣及其他
21世紀帶來了一個令人著迷的現代版本:比特幣與法定貨幣的共存。比特幣具有程式化的稀缺性和加密安全性,作為“好貨幣”能夠存儲和增值。美元和其他法幣則受到貨幣政策和通膨的影響,處於“壞貨幣”的位置。
預料之中,比特幣持有者展現出經典的格雷欣法則行為:他們積累並“持有”比特幣(HODL),而用法幣進行日常交易。人們理性地保存升值資產,同時消費貶值的交換媒介。比特幣的相對流動性不足和價格波動性加強了囤積行為——個人延遲花費比特幣,正是因為格雷欣法則認為“好貨幣不應作為日常流通”。
這一動態並非問題,而是理性行為。根據格雷欣法則的原理,“好貨幣與壞貨幣不能共同流通”在均衡中成立。因此,用法幣消費、保存比特幣是符合經濟理性的行為。比特幣只有在達到足夠的穩定性和普及度,或當法幣變得如此貧瘠以致無法選擇時,才會成為一般的交換媒介。
逆向現象:蒂耶爾定律(Thiers’ Law)
有趣的是,當條件極端時,格雷欣法則可能會反轉。蒂耶爾定律描述的是“好貨幣驅逐壞貨幣”的情況——相反的現象。當一種貨幣貶值嚴重到商人和市民拒絕接受它,不論法律規定如何,穩定的外國貨幣會取代本地貨幣。在嚴重通膨期間,即使法律規定不得拒絕本國貨幣,穩定的外幣仍會取而代之。
這兩種動態都揭示了同一個真理:當價值差距變得極端時,人類行為會超越法律規範。格雷欣法則適用於差距適度時;蒂耶爾定律則在差距災難性時發揮作用。
結論:為何格雷欣法則仍然重要
格雷欣法則超越了歷史的好奇心,因為它揭示了貨幣系統和人類經濟行為的基本真理。這一原則解釋了為何政府的價格控制會扭曲市場,為何人們理性地保留有價值的資產,以及貨幣信任對經濟穩定的重要性。
理解格雷欣法則有助於政策制定者認識到貨幣貶值如何侵蝕貨幣信心,為何法定貨幣地位無法強制接受毫無價值的貨幣,以及市場最終如何執行經濟現實。隨著數字貨幣的增加和法幣持續面臨通膨壓力,格雷欣法則依然像四百年前托馬斯·格雷欣建議伊麗莎白一世女王時一樣具有指導意義。這一原則將繼續指引貨幣理論與實踐,只要人類社會持續存在多種貨幣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