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瀏覽了一些驚人的淨值數字,老實說我才知道作家可以這麼有錢。就像,說的是億萬富翁這樣的程度。J.K. 羅琳光是靠哈利波特一項就已經有 -9223372036854775808億美元,想想就很瘋狂。但等等,據說詹姆斯·帕特森也和她差不多,身價在 $1 百萬美元,這真的很驚人,尤其是考慮到詹姆斯·帕特森相較於其他作家有多值錢。這家伙自70年代以來已經寫了超過140本小說,他的書銷售量已經超過 4.25 億本。這真是太瘋狂了。



但讓我真正震驚的是格蘭特·卡多恩,他的身價高達 16 億美元。甚至他主要不是以小說作家聞名,而是以商業書籍和創業相關的內容為主。然後你還有像史蒂芬·金在 $800 百萬美元,約翰·格里沙姆在 $500 百萬美元,這些都因為那些法律驚悚片的改編而賺得盆滿缽滿。甚至卡通創作者也在這個榜單上——麥特·格羅寧和吉姆·戴維斯,他們的辛普森家庭和加菲貓帝國都賺得盆滿缽滿。

當你拆開來看,詹姆斯·帕特森的身價真的令人震驚——他幾乎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作家之一,但大多數人可能第一個想到的還是羅琳。這些頂尖作家每年獲得的版稅和預付金都令人難以置信。有些人光是靠書籍和電影交易,每年就能賺取 19283746565748392億到 8000萬美元。讓人不禁想知道,要達到這樣的成功,在出版界到底需要付出多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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