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达根:释放香港 Web3 金融价值的关键

邱达根认为 Memecoin 是收藏品,不太适合在持牌交易所进行交易。

演讲:邱达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

大家早上好!刚刚大家已经听到了司长以及蔡女士在 Web3 发展方面官方的表态,从立法者的角度来说,我今天想要和各位分享的是代表个人的期待,当然并不代表政府的官方意见,但是我也参与到了香港 Web3 的发展,所以我确实也觉得我们可以通过协同努力在香港打造出一个很好的 Web3 生态。

当前香港 Web3 方面的现状如何?当然我们在这里听到政府的代表分享了一系列的进展,但是其他人对于具体的现状观感如何?所以我们做了一个调研,对于香港 Web3 方面的排行。根据交易额来说,2024 年我们看到香港在加密方面的交易额大幅增长,增长了 85.6%。根据全球加密资产采用指数排名,我们现在排名是 30 位,这是 2024 年的数字,但是 2023 年我们的排名是第 88 位,也就相当于一年的时间在这方面的排名出现了飞跃。此外,我们到 2024 年的时候在亚洲地区的排名是 60 分获得了 42.1 分,亚洲排名第二。当然这仅仅只是与加密相关的,但是我们在 Web3 方面所付出的努力超越了加密本身。

正如刚刚司长提到,我们已经成立了专门的行动小组,在过去两年间行动小组的目的是研究到底怎么在香港打造 Web3 的生态,并且加速 Web3 的发展。同时为创新者提供创新的机制,这里一个关键词是「权衡」。

最近我们也听到有些人的评论,说香港更欢迎的是机构类型的数字资产的参与者,并不是加密原生的参与者。但如果你看一下香港到底是怎么打造 Web3 生态,如果你看一下香港的金融市场,因为香港本身的金融市场是国际化的,不仅仅有股票或者债券,不仅仅只是允许机构和专业参与者的参与,需要允许个人散户参与者的参与,此外需要合规监管者、所有的市场玩家都参与。因为我们希望能够将香港打造成全球范围内 Web3 的领军者,所以我们希望能够无所不包,不仅仅只是在监管方面发力欢迎机构投资者,同时也需要付出努力来欢迎并且给加密原生的参与者一个容身或者栖息发展之地,所以我们也确实请到了行业的专家分享到底如何加强香港在 Web3 领域的地位的建议。

在过去的两年间,从 2022 年发布了虚拟资产的政策宣言以来,也就是 2022 年的 10 月,我们发布了第一份虚拟资产的政策宣言,到目前为止也就仅仅只是两年之后,每一年我们对于这样的政策都有新增的内容,除了 2022 年 10 月所发布的政策宣言之外,我们研究并且出台了《反洗钱法案》,同时也给到了一些持牌的许可。政府现在也在尝试全新的 RWA 产品,比如政府所发行的绿色债券以及蔡女士所提到一系列的全新产品,还有 ETF 产品,现在正在研究出台第二份虚拟资产的政策宣言,希望很快就能够有正式文本发布。

此外,我们在香港也做了一系列的政策调整,刚刚才完成了有关于《稳定币法案》的讨论,在立法院完成了相关的讨论,我们也希望在 5 月的时候立法院能够将《稳定币法案》正式出台,并且今年下半年的时候由政府正式推出。我们还对于虚拟资产的场外交易正在进行第二轮的公开意见征询,希望第二轮的公开意见征询能够很快地完成,我们对于数字资产的托管服务也正在提出给到许可的机制。

正如前两位嘉宾政府的代表所提到的,过去两年间我们尝试了非常多全新的产品,有基于期货的 ETF,也有基于现货加密资产的 ETF,这些都是全新的产品。另外蔡女士提到香港在这方面的进展,我们就 VATP 的许可已经批准了 10 家机构,现在正在酝酿给到另外 8 家机构的许可,希望很快有确定性、实质性的消息。

A-S-P-I-Re,具体的细节在这里不再赘述,前不久所宣布的,希望能够从监管路线图的角度给出明确的路线图,推动行业的发展。

接下来分享产品,因为产品对于香港来说要打造 Web3 的生态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放眼全球,回顾一下不同的国家在加密方面的立法到底如何,不同的国家虚拟资产监管方面的立法如何。(如图所示)蓝色的柱状图代表的是发达经济体,发达经济体中有 59.5% 的国家已经对于虚拟资产有立法,但是在新兴国家只有 19.8%,也就是说在全球范围内超过 70% 的发达经济体已经承认了加密行业。但是对于发展中经济体以及新兴经济体,包括新加坡、香港以及迪拜,只有 19.8% 的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对于相关的资产进行了立法。

换言之,仅有 25% 不到的新兴经济体对于虚拟资产行业进行了立法。有意思的一点在于这些发达经济体(其中包括美国),他们确实对 Web3 出台了立法,但是只有其中 20% 的发达经济体,20% 这个数字并不是很高,只有 20% 的经济体有具体的规则,而且这个具体的规则是已经存在的,也就是发达经济体虽然对于这个行业出台了立法,但是他们往往沿用现有的法律,对于新兴经济体,比如香港、新加坡、迪拜往往是针对于虚拟资产行业出台了全新的立法,而不仅仅只是沿用现有的立法。

刚刚从监管和立法的角度进行了介绍,刚刚也听到了蔡女士各种各样的产品,包括质押、挖矿、衍生品、借贷、支付,我们都需要对此进行深思熟虑,思考一下在香港哪些产品可以做,哪些产品不可以做。就服务而言的话,现在有交易所服务、经纪商 / 咨询商服务、托管服务以及咨询服务,我们希望很快能够给到相关的监管机构许可。咨询服务非常重要,尤其是关乎到产品的发行和挂牌,哪些产品能在香港挂牌,这点非常重要。

通过一系列的举措,我们希望让更多人的参与。对于产品的定义,我们到底如何对产品进行定义?因为我们都知道这是一个全新的市场,我们到底如何对于加密进行定义,稳定币的定义到底是什么?其实多年以来,我们对于这些产品的定义进行了大量的讨论,昨天在肖总的发言中对 Token 进行了分类,将其分为五类,包括 Meme 和证券化的 Token 等等。

对于 BTC 和 ETH,肖总的分类是分成五类,但我记得还有另外一位嘉宾对分类做了四类分类,主要是对 BTC 和 ETH 到底是不是属于一类,在这方面肖总给的分类更加详细。包括 USDC、USDT 底层的资产到底是什么,根据底层资产的不同对其进行了更加详细的分类,同时也包括 Token 本身是没有底层资产的支持的,还有功能性的数字 Token,四个不同的分类。

到底如何对其进行监管呢?其他国家也已经表明了自己的监管立场,比如说大家已经听到了美国在这方面的进展。美国政府的态度其实出现了 180 度大转变,过去是执法作为监管,现在是直接监管。大家也看到了美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法案,稳定币在美国发展的非常快,我在美国的时候,每一次见到任何美国朋友,他们都会跟我分享稳定币在美国的进展,每个月几乎都有新的进展。上周美国也提出了「Covered Stablecoins」,这并不是证券产品,我们看美国政府的立法和态度是很重要的。

此外,美国政府还提出了要建立战略性的 BTC 储备,虽然名字叫 BTC,但也有一些争议说美国政府在所谓的战略 BTC 储备中还会纳入其他类型的加密资产,不仅仅只是 BTC。为什么要加入其他加密资产?其实本身在美国也引发了大量讨论。对其背后的原因我也不得而知,但可以密切追踪。

另外,美国「WENIUS Act 法案」也是支付型稳定币的基础,不将支付型稳定规为证券,这也值得我们参考。我们都知道,稳定币市场现在有两个主要的发行商发行者,USDT 和 USDC,但如果我们看一下他们总的发行市值将近 2200 亿美元,但根据其他数据,在去年总体全球范围内稳定币的交易达到了万亿美元级别。所以我觉得,稳定币的市场前景大有可为。虽然说现在的市场占比金额已经很大了,但对香港来说,在稳定币领域还可以发行更多新产品,很期待。

当然,我也关注了 HESTER 所提出的 48 个问题,从 SEC 的角度来说将这 48 个问题又归为十类,这些问题值得我们参考,都代表在美国立法侧所发生的巨大变化。美国 SEC 针对于加密术语和分类,不管你将虚拟资产分为四类还是分为五类,分类标准是怎么样的?你应该将其划为证券还是商品?到底怎么样对其进行分类和定义呢?美国 SEC 实际上提出了自己的分类方法,判断它到底属于证券类 Token 还是非证券类 Token。而在欧洲也有所谓的「MiCA 法规」,是由欧盟在 2023 年所推出的,通过这样的法规将加密资产分为不同的类别,而不同类别加密资产又受到了不同法律法规的严管。取决于将其分类为功能性 Token 还是 NFT,同时也根据是否有发行者对其进行归类。

从港府的角度来说,我们一直在研究「巴塞尔加密资产分类标准」,(如图所示)这张图是分类流程图,通过跟踪这张流程图来判断出某一个加密资产到底属于哪一类。如果是通证化债券(Token)可能归为 1a 类,2a 类是我们更加耳熟能详的主流加密资产,比如说 BTC、BTH,而 2b 更多是属于加密产品。这个流程图诚邀全球范围内的讨论,到底如何将加密产品进行定义?这种定义也会影响到产品最终的监管框架。

MemeCoin 也必须谈及,因为 MemeCoin 过去几个月在美国是非常热的话题,我个人是同意 SEC 说 MemeCoin 应该被认为是收藏品,就像是艺术品一样,他们到底是否可以在持牌交易所进行交易呢?我个人的感觉是不太适合在持牌交易所进行交易。如果说 MemeCoin 只是商品的话,那么我们更多把买卖 MemeCoin 的人视为投资人,而不是交易者。交易者更多是交易股票、球星卡等等,所以 MemeCoin 是否应该在交易所进行交易,这一点值得深思熟虑,当然,你需要对 MemeCoin 进行归类。MemeCoin 在内的是否应该被囊括在内呢?这是我个人的看法,要看它是否是在持牌的交易所中交易,需要整个社会达成共识和讨论的。

时间有限,看一些最后的想法。需要澄清一下哪种代币资产现在正在面对的,只是一种证券资产代币化了?是这样吗?技术可以改变效率,有更加透明更加高效的方式进行监管和交易,并不是仅仅因为它代币化了就一定要对它另眼相看。

同时,也要定义加密资产,比如说风险等级只是专业的交易人员还是普通的投资者都可以参与,这都是我们要尽快澄清的,让公众能够理解香港的态度。比如说哪些代币化的资产可以在香港发行,我个人并不希望只是让人们购买和出售现有的加密资产,怎么样允许新的加密资产、新的代币在香港发行?可以让全球投资人也参与进来,这是我们建设市场、推动香港发展的一种方式。

谢谢各位的倾听,我今天的分享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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